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要
项目名称: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辽阳市太子河区T12-1-2地块。
建设内容:本项目新建的主要生产车间有:电镀车间,内设一条电镀锌镍合金生产线。
建设规模:本项目年电镀自产汽车零部件8万m3;
二、环评主要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厂址选择符合当地大气、噪声功能区划的要求,在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后,该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较好。因此,该项目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之后,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该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委托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址:位于辽阳市太子河区T12-1-2地块
联系人:庞经理 联系电话:18604994011
四、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辽宁博创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15802448700
五、征求意见内容和方式
征求与本规划相关的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可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通过书面意见、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单位提出环保方面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六、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neaNvbbi-3BsN67de_E-A 提取码:xrpf
八、有效期限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