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0-5-20
2020年5月,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依据国家对建设项目的要求,组织完成了扩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一、项目基本情况
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辽阳市太子河区T12-1-2,地理坐标东经123°8′36″,北纬41°17′52″,利用厂区内西南角的库房改为本次扩建工艺厂房,占地面积为108m2,建筑面积为216m2,总投资为10万元。
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委托葫芦岛赛恩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编制完成《辽阳奥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9年3月11日辽阳市行政审批局对此项目予以审批通过(批复文号:辽市行审发[2019]33号)。本项目于2019年10月竣工,调试期为2019年10月15日~2020年1月15日。本项目于2020年3月18日完成排污许可登记。2020年5月13日完成项目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治理情况
该项目废气来源主要为磷化、喷浸漆和喷漆工序产生非甲烷总烃及二甲苯。
浸漆装置和喷漆工序均设置在封闭的车间内,并在上方各设1台集气罩,通过风机将废气整体抽吸后进入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未有效收集的废气无组织逸散;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
2、废水治理情况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辽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治理情况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采取厂房封闭、风机柔性链接安装减震垫等噪声防护措施,定期由专人进行检修,有效降低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本项目磷化工序会产生废磷化液和废磷化渣,浸漆和喷漆工序会产生废浸漆液和漆渣,有机废气治理工序会产生废活性炭以及油漆和稀释剂磷化液废包装桶等。均依托原有危废储存间80m2,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环保设施调试效果
项目实施后,周边大气、水、声环境无较大变化,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
五、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20年5月20日-2020年6月17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庞润兴
联系电话:18604994011